7月,消防改革在多个方面有新的发展动态 |
2021/8/13 |
2018年以来,消防改革一直是消防业内关注的重点。7月,消防改革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监督检查、危化品专项检查督导、消防员福利政策等方面有新的发展动态。 一、设计审查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加强审验管理、强化技术要求、规范技术服务、落实监督责任等方面。 一些重点内容有:
此外,对于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是否需要办理消防审查等手续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给出回复: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明确了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除此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应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 按照上面的回答,建设单位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要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并接受抽查,如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二、监督检查 为更好地执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消防监督检查具体执行有了明确规定:
三、危化品专项检查督导 应急管理部消息,5月份开始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部署,各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7317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2万多个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共发现问题隐患8.7万余项,其中重大隐患615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67家,推动属地政府依法关闭企业8家,执法处罚1367万余元。 自6月10日起,应急管理部派出6个督导组分两个阶段对26个省份、51个设区市、41个化工园区、144家企业开展了专项督导核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011项,其中重大隐患86项,责令停产整改14家企业,属地跟进执法处罚48家企业,罚款471万余元。 其中比较典型的问题包括: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没有独立设置;储罐容积存在私自扩容;企业保安岗位安全职责中缺少对进入车辆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不熟练;相关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不充分、基本概念不清楚的情况等。 四、消防救援人员优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在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 。 应急管理部公布了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0300名(均为男性),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3435名、退役士兵3432名、社会青年3433名。 为广大消防指战员“撑腰”,给广大“逆行者”以尊崇,各地出台对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
五、安全事故 7月20日晚,河南郑州地铁5号线积水事件造成的重大伤亡,令人揪心。随后,相关部门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国务院安委办、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全国城市地铁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地铁所在城市要以从严从实的标准迅速开展城市地铁安全自查整改。另一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运营和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公路、市政道路的隧道、涵洞,车站、机场等枢纽及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立交桥、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重点排查出入口、防洪排涝设施连接、在建和运营工程衔接等重要点位,线路设施过渡段、标高较低路段等重点区段,排水泵站、挡水设施、大型施工机械等关键设施,逐一建立风险台账,形成城市易涝类风险分布图、风险隐患清单等,并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让人心痛的事故发生:
六、其他 全国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重要急需法律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要求,要以大力推进应急管理法律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应急管理政策研究为支撑,着力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各省市消防发展有新动态,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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